一、夫妻分割财产能否追偿
夫妻分割财产时存在追偿的可能。
若一方存在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这种情况下,受损方有权追偿其应得份额。
另外,如果是基于夫妻间的协议等原因分割财产后,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,另一方也可能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履行或进行相应的财产调整,从而实现某种意义上的“追偿”。需根据具体情形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能成功追偿及追偿的范围等。
二、夫妻分割财产如何分割
夫妻分割财产分为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。
若夫妻能达成一致,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,自行约定财产分配方式,遵循自愿、公平原则。
若无法协议,可诉至法院。法院分割时,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,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。共同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:一是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;二是均等分割为一般原则,但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合理调整。比如一方在家庭生活中付出较多,或另一方存在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家暴等过错行为,法院会酌情多分财产给无过错方或付出较多方。
三、夫妻分割财产时怎样处理共同债务
夫妻分割财产时,共同债务一般应共同偿还。共同财产足以清偿的,可直接用共同财产清偿;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的,由法院判决。
实践中,法院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,比如债务产生原因、双方经济状况等。需注意,即使夫妻间对债务承担有约定,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,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。一方承担债务后,可依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。
在探讨夫妻分割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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